天等县城南小学2021年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面试公告
根据《天等县城南小学2021年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天等县城南小学2021年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人数(3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
二、竞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二)在天等县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任职满一年以上。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2020年度考核合格档次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聘用教师控制数服务期未满一年的教师。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3日
2.地点:天等县城南小学行政办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足球游戏: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竞聘考核委员会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5日
2.地点:天等县城南小学
(二)面试当天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8月25日早上8:20
报到地点:天等县城南小学候考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只提供教室、白板、水性笔等基本教学设备,不安排学生旁听,不使用课件,不提供多媒体教室。试讲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内容
各学科试讲课题由学校从本校使用的教材中每学科拟定20个课题备选,每个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五)面试(教材)
序号 | 学段 | 学科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版次 |
1 | 小学 | 语文 | 义务教育教科书 (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教育部审定2018 中国足彩网:8月第1版 三年级(上册) |
2 | 小学 | 数学 | 义务教育教科书 (数学)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教育部审定2013 2014年6月第1版 三年级(上册) |
(六)业绩加分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办法加分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足球游戏:9月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个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七)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60分以上)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作为试讲的课题进行加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等县教育局审批。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当天8:2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候考室集中,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场引导员组织面试顺序抽签。凡未在8:50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按抽到的顺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后不能离开考点,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考后休息室休息。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集中回到面试考场,由该考场主评委当场宣布本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并当场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在天等县城南小学张贴公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71-3521183 17776037130联系人:农老师
天等县城南小学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9852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