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14日至10月21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8-2222498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网络安全技术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公共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06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我市采取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公告的方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地点,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另行公告。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另行公告。
体检由德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特别提醒: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来自国(境)外地区的报考人员,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报考人员,应至少提前21天到达我市,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接触者的报考人员,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上公告。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网站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38-2222498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0838-2598081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0838-2304914
附件:2021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7D9AB8010258D4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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