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 单位到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 18 号)等精神,经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同意,现将 2022 年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保山市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行政 学校、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中共隆阳区 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 牌子。学校地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西端文笔塔后。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事业编制内教师,招 聘人数 1 人,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人 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教师岗 | 1 | 硕 士 研究 生 及以上 | 理 论 经 济 学 、 法学、政治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及 上 述 专 业 的 相关专业 | 35 岁及以下,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 40 岁及以下 | 2 0 2 0 年 以 来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 2020 年以来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 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 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 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 五)17:30 时截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简 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 bsdxzzrs@163.com。邮件 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质 证明材料以 PDF 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以下几类:
(1)填报《中共保山市委党校 2022 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 原件扫描件。2022 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 2022 年 7 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 2022 年 7 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 2022 年 12 月底;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 2022 年 12 月底,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 2023 年 3 月底。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 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 书原件扫描件。
(6)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7)相关科研成果、调研报告、发表文章以及参加学术交 流等材料的扫描件。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 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 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 应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 息,按岗位招聘人数 1:2 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 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 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
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每个人面试时间为 20 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面试成绩 75 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 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5 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
3 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者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并按照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 1:1 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与被签约对象现场 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 4 张。
(八)资格复审
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九)体检
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通过 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 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 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 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 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由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 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 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 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与拟聘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聘 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 位相关规定执行。属于《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和《保 山市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引进人才,在正式 聘用后,经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 行)》中规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相关要求
1.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 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 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 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
(二)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 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 行回避。
3.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 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4.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 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 2022 年 3 月 31 日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入保(返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入保前 3 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保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 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 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没有国内高风险、中风险、重点涉疫地区等旅居史的 面试者
1.面试者须于面试前 48 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面试当天,面试者应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达面试点。面试 者进入面试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 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为绿码且 14 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面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面试者,可进入面试点参加面试。 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 似新冠肺炎的面试者,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可以参加面试的, 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面试场地进行面试。没有按要求出具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面试点。
(二)有国内高风险、中风险、重点涉疫地区等旅居史的面试者
1.对近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近 14 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抵保后施行 7 天居家隔离。
3.对近 14 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非高中风险 地区)旅居史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7 天。
4.对近 14 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 的边境县(市、区、旗)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 保后施行 7 天居家隔离。若在离开地已经隔离 7 天以上的,抵保后施行 7 天居家健康检测。
5.对省外近 14 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 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 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后尽快报备,施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6.对省内近 14 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 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 入保(返保)人员,抵保时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保后 24 小时内完成 1 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常通行。
7.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前 48 小时内 提倡开展核酸检测。保山市内人员除腾冲市执行口岸城市防控政 策措施外,其余四县(区)人员在本市内正常流动。
上述人员隔离期满以及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可以 正常流动的,面试者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进入面试 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面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面试者,可进入面试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 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面试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面试期间,面试者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面试 者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 定有序离场。
(六)对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 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面试者,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 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面试者转移至备用隔离面试场 地面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 医院就诊排查。
(七)面试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 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面试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 格。
(八)请面试者注意个人防护,面试者进入面试点内,除核 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面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 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面试者密切关注。
(十)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面试者应知悉本告知书事 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 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进入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 小组指挥部《关于入保(返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规定,认 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己参加面试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面试者应做好自我防护,在面试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面试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 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十二)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 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 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老师:0875-2161811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中共保山市委党校 2022 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附件: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2-051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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