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
(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时间以及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笔试工作于2022年6月19日举行(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于6月13日24:00前,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请各位考生自行打印,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泸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考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试前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6.考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及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时间以及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在打印准考证前打印并签署《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期间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以下称为: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好的承诺书扫描或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250809141@qq.com或360496412@qq.com),并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出示纸质原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笔试工作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zyhghj.luzhou.gov.cn/),掌握最新笔试动态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830-3105904,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期间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6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a1abe2544904743a48ebaee7bc9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