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具体人员见附件“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栏。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市玉沙路98号B区)4楼大会议室。
咨询电话: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计处),028-86740620。
五、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准考证;
(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考生身份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需审查:
1.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生身份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在职人员的,还需审查: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八)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九)所有考生须持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不得入场;
(十)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等后续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局负责审查认定。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即日起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按照“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最新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所有省外来(返)川人员在入川时,严格执行“入川即检”,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扫“入川码”后通行。
(二)在资格审查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防控部门、人事考试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2-1B66A23C8078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