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腾冲市边防办联防联控平台人员的招聘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腾冲市边防办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派遣到腾冲市边防办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联防联控平台人员,招聘人数2人。
1.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转正工资4327元/月(含单位和个人五险)。聘用人员与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联防联控平台操作和运行管理,聘用后主要分配到市级联防联控平台工作。
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性别不限,学历大专及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因工作性质特殊,本次招聘人员原则上为腾冲市范围内腾冲籍或在腾冲市长期居住的非腾冲籍人员。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4.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求职报名表》1份。
2.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若是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东方路林业和草原局上行100米)。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5-5135718、19995856427。
2.网络报名
(1)关注“腾森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点击菜单“求职报名”,获取《求职报名表》;
(2)添加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19995856427,获取《求职报名表》。
(3)统一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发至公司微信1999585642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该岗位的工作职责、专业要求、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1:3;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按参加笔试60分以上人员参加面试。
(三)录用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为录用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毒品尿液检测、政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尿检和政审,并将毒品尿液检测报告和政审材料提交到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尿检、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当中有不合格者,不准予进入公示环节,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位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必须为二级以上医院,不指点具体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符合要求的体检,时间不超过6个月,体检有效)。体检结果出来后,由个人将体检报告送交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腾冲市边防办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最终经笔试、面试、尿检和政审、体检合格,且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腾冲市边防办的规章制度,服从腾冲市边防办的管理。
(三)聘用后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退回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十、递补
在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应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政审、体检未通过的;
(二)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eDZw4elxxie4ClxBy3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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