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信息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3名。其中:省级财政经费保障1名(男女不限),地方财政经费保障2名(1男1女)。
二、条件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2月-1998年2月期间出生);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填写《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依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3日内复检一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一次。
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
省级财政经费保障为4000.00元/月,地方财政经费保障为3500.00元/月,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以上费用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五险),以及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等。
六、用工形式
招录工作完成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德宏州人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后派往陇川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由陇川县人民法院负责劳务派遣书记员的岗前培训、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27日-3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
1.芒市政务服务中心A3区(芒市勐焕街道文蚌街15号附1号)-德宏州人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老师 13988279932
2.陇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室(陇川县章凤镇荣昌路9号)
联 系 人:夏 华 0692-7172970
德宏州人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CkHM7ZSWNjPtO_3vPB3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