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本次认定采取四城区通办,即在任意一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初审,由接件窗口按户籍归属原则转交给相应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形式,由城区政府服务中心将证书寄给申请人。
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城中区:2021827,柳北区:2539121,柳南区:2127121,鱼峰区:3162087,柳江区:7210191,柳城县:7613535,融水县:5125517,融安县:8317129,鹿寨县:6815276,三江县:8618092。
柳州市五区材料提交点地址及时间:
1、柳南区材料提交地点:柳南区政府元信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综合窗口。时间:5月4日-7月1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2、城中区材料提交地点: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号窗口。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7月6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3、柳北区材料提交地点:柳北区胜利路12-8号柳北区政府行政大楼政府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2号窗
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7月7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4、鱼峰区材料提交地点:鱼峰区政务大厅无差别全科综合受理窗口17号窗
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7月1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5、柳江区材料提交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名邸6号楼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
时间:2023年4月17日-7月6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柳南区户籍;
(二)持有柳南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柳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州的;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柳州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
(五)驻柳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4月17日—7月6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专科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必须根据实际从一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4日—7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柳南区政府元信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楼一楼,可乘27、29、35、66、54路公交车在河西小区站下车即到)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柳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柳州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与受理。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教师资格体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9.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12.《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1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011年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1份。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请申请人员自行咨询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人员。
(二)证书颁发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柳南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来源:http://www.liunan.gov.cn/wsbs/ggfw/jypx/jszgcx/t19700101_32528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