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城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稳中有进,建设我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教师资格审批认定。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城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柳城县户籍;
(二)持有柳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的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城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五)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柳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4月17日至7月6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4月17日至7月6日。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至7月11日。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22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柳城县行政审批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我局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户籍在柳城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4日—7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柳城县城东大厦主楼二楼D区D16、D17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可乘坐5路、7路、9路公交车在城东大厦站下即可到达)。
(四)资格认定。
我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现场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3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1.领取时间:2023年7月17日—8月1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柳城县城东大厦主楼二楼D区D16、D17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需要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并写清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咨询电话:0772-7613185。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必需双面打印,体检时带上体检表自行前往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和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需变更医院体检,须经柳城县行政审批局审核批准。
(二)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避免出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情况。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各地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可登录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注我局的最新通知或通告(网址:http://www.liucheng.gov.cn/,操作流程为:登录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点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点击通知公告),按照我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来源:http://www.liucheng.gov.cn/xxgk/fdzdgknr/tzgg/t19700101_32516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