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名(男女不限):从事检察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进行文字录入工作;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腾冲市招聘网、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5日;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地点: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12办公室(腾冲市西源街道云山社区金塘小区3号)。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与录取(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录取结果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安排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由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由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及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益性岗位规定,合同期不超过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若因政策原因需调整人员结构,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可提前解除合同。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按规定享有工会会员相关待遇,单位有干警食堂,可提供住宿。
本公示由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5181746,
15887045144。
附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ZVK-mY8_q6hzJTq5TlG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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