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6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
1.发送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总成绩+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至LCGZJrsch@163.com。
2.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5月26日17:00前发送至LCGZJrsch@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9日9:00至17:00备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请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纸上);
2.笔试准考证,内容应清晰,准考证丢失的可截图并打印报名系统相关页面;
3.报名时填写的简历(下载步骤为:微信关注“英才校园招聘”,进入“我的校招”,点击“网申记录”,选择“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后下载);
4.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12楼(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号林城大酒店12楼)。可乘地铁1号线于八鸽岩站A出口出站后向后转步行100米即到,或乘72路、249路公交车于八鸽岩路口站下车即到。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45开始,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17层会议室)报到并进行面试次序抽签。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也须在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12楼。
(三)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天内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面试考生应自行安排好交通住宿等事项,并做好健康监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候考期间应佩戴口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6月12日进行体检。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无犯罪记录、家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最终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0851-86815209(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3/content_2749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