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和相关要求,现将各补录职位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曲靖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于2023年6月25日在曲靖市开展,具体地点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请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携带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曲靖市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原件,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报考者的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须空腹憋尿参检,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
3.处于生理期、孕期和哺乳期的报考者,应在体检当天开始体检前向体检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身体情况,待体检医院确认后,填写延期体检申请书,并明确延期检查项目的检查日期。
4.报考者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有通讯功能的所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5.体检时,进入体检的报考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请报考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进入体检的报考者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报考者,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有关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关注曲靖党建网发布的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附件:曲靖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综合成绩表.xlsx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9日
来源:http://www.qjdj.gov.cn/tzgg_show.aspx?id=14950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