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安排,以及《南华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职位资格复审公告》相关工作要求,经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23年10月26日组织开展南华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第一轮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对象
因部分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如下:
报考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3710 | 63.3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5213 | 63.3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6317 | 63.2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4228 | 63.1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3025 | 63.0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4003 | 62.8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4025 | 62.8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6601 | 62.7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1206 | 62.4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5204 | 62.40 |
15399023005001001 | 153230106507 | 62.40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8:30至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党员活动室(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109号<进门右侧楼梯上>,联系电话:0878—7222069,7222058)。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准考证(2份);
(四)如属于英烈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有残疾(肢体、听力、视力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体检比例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工作相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中共南华县委组织部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http://www.ynnh.gov.cn/info/2331/276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