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服从领导,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和不良嗜好,没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4.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5.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驾驶岗1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持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山区复杂道路驾驶经验;
4.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吃苦耐劳精神、服务意识、保密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聘用和待遇
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一年),试用期满工资标准4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042119@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号楼306室)进行现场报名(工作日)。
3.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材料。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招聘流程:初审—笔试—面试—复审—体检—试用—录用。
五、其他事宜
招聘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均通过电话告知,请应聘者确保手机畅通。
本公告由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6222106;0878-6169949;13769277101。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zHxdCsU4cEEs_yb3QcQ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