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龙陵县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就业见习岗4人,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护理岗见习人员4人(持护士资格证)。
三、岗位及要求
(一)限高校毕业2年内(2022届、2023届已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年满18周岁-24周岁(1999年12月以后出生)我县户籍的失业青年,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享受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养老保险。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为。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五年制大专除外)。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1日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75-6122907。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直接报名。
4.报名材料清单及顺序
报名表(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如实填报报名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确认
由人事科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通知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四)综合面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综合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7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地点为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大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医院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与后续体检。资格复审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龙陵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七、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工资2500元/月。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八、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陵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5-6122097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rf5ug9PBE6co3jRb5Fy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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