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辅警3名(男性),岗位为勤务辅警,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日常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执法岗位人民警察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工作地点在昆广高速沿线禄丰市辖区。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楚雄州内户口;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6、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8、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勤务辅警需要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日起至报满为止。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昆楚大高速公路禄丰收费站旁,联系人:刘警官,电话:0878-4833110 15125756454。
3、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安排笔试、面试等环节。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勤务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由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待遇标准
(一)待遇保障
1、按照3300元/月(包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五险)的平均标准进行保障。
2、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辅警待遇将高于平均标准。
3、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含调休);配发工作所需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住宿。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公告中的未尽事宜由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解释。
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3年11月3日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3-1103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