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和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10月23日组织申请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23日上午8:00
2、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门诊五楼健康体检中心(新址)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要空腹并随带体检费(中小学133元、幼儿园188元)准时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门诊五楼健康体检中心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将体检表上缴给体检医院,体检结果请关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
荔城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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