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人,从事保洁工作1人,门卫工作1人,办公室工作1人。
二、报名条件
1.保洁人员需初中以上文凭;门卫需为城镇残疾人;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乡村振兴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良好职业道德;
3.办公室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从事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如下:1.城镇残疾人;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3.享受城镇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4.其他长期失业人员(失业登记12个月以上);5.零就业家庭人员;6.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7.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登记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现场报名:持填写好的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仅限报名公益性岗位)到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象州镇平安大道291号)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扫描(拍照)件、填写好的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就业创业证(仅限报名公益性岗位)发送到象州县自然资源局邮箱:4362323@163.com。
3.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聘用程序
应聘者提交报名资料,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组织面试后择优交就业服务中心,由就业服务中心核实使用情况后,上报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审核、审批后方可使用公益性岗位。
五、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来宾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来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保洁员2000元/月,门卫1800元/月,大专2100元/月,本科2200元/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自然资源局应缴纳的部分按就业专项资金的划拨渠道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咨询电话:0772—4362323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文件下载:
来源:http://www.xiangzhou.gov.cn/ggfw/zkzl/t178315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