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麦地镇人民政府民政事务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招聘民政事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麦地镇社会事务办,民政事务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双柏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品行不端、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被解聘人员;
3.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或者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11:0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
2.地点:双柏县大麦地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联系人:李发美,联系电话:0878-7819006;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计算机运用技术测评。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单位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经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录用。
三、聘用及管理
1.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按人社部门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应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四、待遇
按照财政4.32万元包干标准执行(含五项社会保险部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Pi62lNt2gU5Ru1HG5bZ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