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禁毒队伍建设,田阳区禁毒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和岗位性质
(一)职位人数
田阳区各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35名(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后备人才库人员若干名(本次面试招录后未被录用人员,如后续有空缺岗位,将优先考虑录用后备人才库人员)。
(二)岗位性质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属于财政供养编外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一年一签,用于各乡镇开展禁毒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禁毒工作,模范地贯彻执行禁毒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禁毒专职工作;
(二)年龄在20至40周岁(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2岁),性别不限;
(三)具备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优先;
(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基本的办公电脑使用技能,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和口语表达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为禁毒专职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2.报名地点:田阳区禁毒服务中心(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布洛陀大道9号,公安局8楼802室,电话:0776--321012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需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退伍军人提交退伍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田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由田阳区禁毒服务中心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调查了解确实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2.聘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业务熟练的人员,可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田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政办发[2012]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按工作乡镇的相关规定,享受下乡/差旅补贴。
七、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相关事宜,请联系田阳区禁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6-3210129
附件:田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
百色市田阳区禁毒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
文件下载:
附件:田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docx
来源:http://www.gxty.gov.cn/zfxxgk/gsgg/gsgg_11739/t178515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