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试行办法》及《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岩委组通〔2022〕9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遴选市教科院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与数量
高中物理教研员、小学数学教研员各1人。
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二、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为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龙岩市市属和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有志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此项不做要求)。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岩委组通〔2022〕9号规定不得作为交流调配人选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线下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到龙岩市教科院办公室40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29日。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提交《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师范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士、硕士)、学历查询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岗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相应比例减少该遴选岗位数量。确因工作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核:遴选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面试人选在面试前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专业素养及其他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开展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水平不过硬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3.考察结论。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对各考察对象分别评分。考察满分10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面试成绩、考察各占80%、20%计算考生总成绩。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两项成绩均相同的,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执行。
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岗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七)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
1.公示。按1:1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龙岩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遴选要求的,报市人社局同意,取消遴选资格,从其他考察合格的对象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递补。
3.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四、其他事项
1.以上未尽事宜由市教科院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陈老师:13182929211;杨老师:13850684789。
附件:1.2024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2.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
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jyj.longyan.gov.cn/zwgk/gggs/202401/t20240130_2098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