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禄丰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保安员1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从事法院值班、安保工作。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被确定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禄丰市人民法院工作。
(二)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按每年46620元保障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含单位及个人缴存的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费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年龄为50周岁以下;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持残疾证、身体轻度残疾、无纹身;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聘用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保安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保安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1月31日—2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禄丰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座机:0878-4140821 0878-4142939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书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报名人员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司法机关相关规定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岗前培训
组织开展岗前集中跟班学习,合格人员确定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任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个人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禄丰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cTFiVPXUO6Bbl9UlEOX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