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教师8人
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南校区)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实施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09〕31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2号)精神。我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教师8人。
学校介绍
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仙池路32号。其前身是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初中部,成立于1952年金秋,2007年8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独立办学。
学校现有4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442人,在岗教职工170人。其中正高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38人,一级教师89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树人以德之本,育人以道之基”为办学理念,“以德为先,遵循规律,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为宗旨,“尚德·笃行”为校训,朝着创建一所真正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的优质初级中学不断迈进。
2015年认定为“德宏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是全州初级中学的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全州初级中学校长、教师的培训基地。多年来,在全省学业水平测试中,优秀率,各科及格率、平均分,全科合格率以及升入普通高中、职高的升学率等指标在全州均名列前茅,优秀生比例占据了全州优秀生比例的半壁江山。成为德宏州教育教学改革的排头兵,教师成长的摇篮。
01招聘原则
坚持品学兼优的选拔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测评方式择优录用学科优秀人才。
02招聘岗位情况
03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2年、2023年、2024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备班级管理能力,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04招聘时间、地点
2024年3月(根据省教育厅招聘要求具体确定,另行通知)。
05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截止至现场招聘会当日下午18:00。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或者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邮箱55168204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根据省教育厅招聘要求具体确定,请应聘者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3.报名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电子档自荐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②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所获得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获奖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应聘者个人能力的证书;
④由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⑤请务必保证提交材料完整、准确,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测试资格;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测试资格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根据测评方案,组织测评专家组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测评,同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确定拟聘人员
测评完成后,由测评专家组汇总形成考核工作报告,向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测评情况,包括每个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特点、优势、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组意见,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建议人选。拟聘建议人选名单经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七)考察
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定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06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07招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3.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08联系方式
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2号(邮编678400)
联系人
张老师 19908820230;
熊老师 18306988515(微信同号)
邮箱
551682040@qq.com
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
2024年2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bicnuS00me_w5dokDWm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