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日常保洁工作,推动我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保洁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且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清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二、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工资待遇参照全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如县委、县人民政府有调整的,参照新标准执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通过公布、张贴公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3.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到那拔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前)由那拔镇人民政府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六、面试、考核与体检
(一)面试
1.由那拔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肢体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主考官即兴提问(非每个考生都提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那拔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那拔卫计所、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对应聘人员的有无违反计生、违法犯罪、参与邪教组织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经那拔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然后由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田东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经田东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那拔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必须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那拔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
十、本公告由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5351001
举报电话:0776-2055771
附件: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文件下载:
来源:http://www.gxtd.gov.cn/tzgg/t181601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