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侨联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侨联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中共党员,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普洱市侨联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薪资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普洱市侨联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五险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侨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侨联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侨联。
(五)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5月1日
报名地点: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7幢4-06(普洱市侨联联络交流部)
报名咨询电话:0879—2123989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填报《普洱市侨联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侨联报名。
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普洱市侨联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普洱市侨联
2024年4月17日
附件:普洱市侨联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CCTwOoUT-t5ewGP4tvu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