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组通〔2012〕63号)精神,罗妙娴等24人经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拟录用为高明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6日至30日(共5天)
监督电话:0757—88822272(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2012年高明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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