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等规定,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适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共1人。
(二)工作职责
咨询引导、“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跨省通办、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记录群众反映问题、诉求及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或派发给有关窗口、单位限期回复落实等综合性事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城镇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为失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招聘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耐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尚未查清事实的;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的人员。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该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三年,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彩色证件照、《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拍照(扫描)与报名表一起打包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统一发送至邮箱lxxzwfwzx@163.com。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七、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73-3177338。
附件: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BJqkwMJgJHGs7HoC24b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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