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史志办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等规定,泸西县史志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泸西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保洁工作)。
二、招聘条件
城镇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为失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岗位要求
(一)初中以上学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同等条件下,泸西县户籍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人员;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为1600元/月,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岗位职责制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应聘者于2024年7月24日前携带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县人民政府615室报名。
注: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泸西县史志办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该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六、联系方式
地址:泸西县人民政府615室
联系电话:6621732
附件: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b4AjTApnNe5VWoP7vLd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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