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1人,主要从事值班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适应值班工作,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3.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创业证》和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31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路18号)。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或无法胜任工作的,经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政策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工资待遇均为169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
(三)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四)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1205。
(二)联系人: 马恩宇,电话:147872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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