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见习岗位人员招录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见习岗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对象及岗位
招录见习岗位50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三、用工方式
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薪酬福利待遇
每月支付本科及以上学历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3500元(含政府见习补贴资金),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符合医院招聘条件的,可参加应聘。
五、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未参加过见习,未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过就业见习生申请;
5.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已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
8.年龄在16—24岁,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失业青年;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省外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附件1《普洱市人民医院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打印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资格证件原件到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组织人事部(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08:00起至2024年8月2日18:00截止。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供材料是否完整。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环节中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方式: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需要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 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重点围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进行。
3.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合格并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性质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查的机会。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签订《普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医院可根据需求在报名人员中进行补充招录。
十、递补录用
出现以下情况造成招录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和体检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4.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造成招录岗位空缺的。
本公告由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24170
附件1:普洱市人民医院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8Ut7H78tKzBuj9EL9Bw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