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岗位一(1名)
主要承担办文办会、协助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等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运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二(1名)
主要承担文稿写作、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等行政事务辅助工作。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专业,熟悉运用办公软件,文字功底、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双休日不上班),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2号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12室)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网上报名(邮箱qtqjcy@163.com)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学历证明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其他相关辅助材料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网易邮箱。
(二)资格审查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2024年8月30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签订正式聘用的劳动合同,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5-4861508。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日
来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35f46dd4-81bd-4041-b0ff-90df116fc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