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乡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半坡乡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社保业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有劳动能力并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条件
(一)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连续失业时间为1年以上。
(二)中专、高中及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无违法记录,退役军人、本地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四)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半坡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社保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9—5351395,13577995745。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半坡乡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甄选
考试采用面试方法进行。
面试:由半坡乡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者进行问题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及合同签订
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待遇标准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半坡乡人民政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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