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收发员岗位1人。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在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岗位聘用时限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时限。一经聘用,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每月3380元,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中共砚山县委办公楼三楼317室(人教股),联系电话:0876-3122705。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五、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来源:http://yanshan.gov.cn/view/wgjy/164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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