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系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简介、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七)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9月5日9:00-9月11日17:00
2.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选择正在进行的招聘填写信息并申报。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文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随时关注审核状况。2024年9月18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9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和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进入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遇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以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咨询电话:891533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9月3日
附件:
1.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9/t20240903_3788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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