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体育局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为做好朝阳区新周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体育人才队伍,根据《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朝阳区体育局拟面向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家,招聘工作岗位共4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9月9日(含9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12级,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目录。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体育局112会议室。(朝阳区惠河南街30号院内)
(3)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简历、能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如实上报填写完整的《朝阳区体育局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9月18日-9月19日,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现场反馈审查意见。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朝阳区体育局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身份认证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
(四)专业笔试
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专业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笔试考题内容以各个不同运动项目通用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业余体校业训招生、训练等知识为主。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报考者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搜索朝阳区体育局公众号“健行朝阳”,在主页查询专业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五)确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量与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面试;如出现考生放弃进入面试的情况,应在同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体育局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入最后的综合成绩。
报考者可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搜索朝阳区体育局公众号“健行朝阳”查询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量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朝阳区体育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由朝阳区体育局电话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朝阳区体育局公众号“健行朝阳”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得参加应聘。曾发生过兴奋剂违规的教练员、运动员不得报考。
(五)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六)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的联系电话。
考务电话:010-85974349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1.朝阳区体育局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信息目录
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9/t20240909_3797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