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能源局
2024年公开考核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的通知(昭委通〔2024〕4 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24〕49 号)、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法〔2024〕18 号)文件要求,经县委、政府同意,镇雄县能源局(以下称“县能源局”)决定公开考核调动工作人员从事煤矿驻矿监管工作,现将考核调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调动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自愿报名、统一考核,坚持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公开考核方法择优调动。
二、公开考核调动计划
根据镇雄县能源局“空编、紧缺、急需”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考核调动20名事业人员。
三、公开考核调动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调动范围
面向镇雄县内、县外公开考核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参加公开考核调动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勤政务实、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限男性)。
3.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采煤(矿)、矿山机电、矿山通风、地测、地质及相近相关专业。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能适应煤矿井下工作,自觉服从岗位安排(从事煤矿驻矿安全监管)。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需达到原招录单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考核调动的,需写出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承诺书(仅用于本次公开考核调动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核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核调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考核调动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镇雄融媒官方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发送至邮箱402788050@qq.com。电子文档和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文档格式不符合或未按格式要求报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方式:镇雄县能源局办公室:0870-3129036
镇雄县能源局人事纪检股:15911803058
3.所需材料
(1)《镇雄县能源局2024年公开考核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事业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扫描件;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批机关签署认可意见并盖章,本人签字认可)扫描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人自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6)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1张;
(7)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如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9)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此项仅限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由镇雄县能源局邀请相关单位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镇雄县能源局成立经历业绩评价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五)考察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察人选。由县能源局邀请相关单位组成考核组,进入实地考察环节。自愿放弃考察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3日向镇雄县能源局提交放弃考核调动的书面申请。
(六)确定拟考核调动人员及体检
实地考察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考核调动人选,提请公开考核调动领导组审议确定,最终结果在镇雄融媒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调动人选在镇雄融媒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中共镇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以后,若无政策变化等原因,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能调离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工作岗位。
五、相关要求
(一)从事考核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考核调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参加考核调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考核调动工作的报名人员,取消调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核期间,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镇雄融媒官方平台,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核调动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考核调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镇雄县能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镇雄县能源局2024年公开考核调动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2:镇雄县能源局2024年公开考核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Ie5Y1Dfw0qUO2YfB4Ni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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