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参加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按时 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州车管所对面)。
(四)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五分照电子版。
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侧重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07:30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08:00
面试地点:红河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内四号教学楼七楼)
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面试计分办法及面试成绩公布方式
1.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超出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面第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成绩公布方式。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分数,面试成绩在“红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五)考生纪律
1.请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务必根据面试时间,于11月14日上午07:30以前到达面试地点,0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管理,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与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在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在候分室等候;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将邀请监督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医院集中(具体医院待电话通知),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签字笔。
(四)体检标准及费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须空腹。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提前告知招录机关。
6.尿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①留取清洁中段尿;若为月经期女性,在留取尿标本前告知导检医护人员进行标记。
②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氯胺酮、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的药物:百服宁、泰诺、白加黑、康泰克、复方桔梗氯化铵口服液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麻黄”字样的药物。
③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吗啡检测的药物:急支糖浆、半夏露、联邦止咳露、复方甘草片、雷尼替丁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阿片、吗啡”字样的药物。
④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尿毒品检测的食物:槟榔、火锅、麻辣烫、鸡公煲等。
⑤若摄入其他物质后对检测结果有疑问,请咨询招录机关。
7.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8.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9.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1.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档案转到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办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人事科:
0873-3745249、0873-3900040
通讯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9号办公楼C区118室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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