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见习人员招聘公告(3人)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拓宽公司用人渠道,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资本公司”)根据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结合我公司用人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见习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日。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下属各所属企业进行管理经营活动。
根据省、市、县关于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2023—2025年)要求,经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华宁资本公司正式以“1+4+10”的组织架构模式运作。华宁资本公司下设4个二级子公司分四个板块运作,二级公司下设10个三级子公司实体化运作。
建筑板块业务范围涵盖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等。
产业板块业务范围涵盖智能农业管理、水果种植、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等。
商贸板块业务范围涵盖校园超市、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公交车运营等。
水务板块业务范围涵盖城乡供水、桶装水及瓶装水生产、农业灌溉、工业用水、潭泉开发等。
二、招聘要求、岗位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指一是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就业行为;二是非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监事、中级管理人员。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足球游戏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
凡与公司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司从事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稽核工作。招聘公司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员工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采取回避。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2024年计划招聘见习人员3人。招聘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见习岗位的招聘条件,招聘完成后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见习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公司就业见习招聘工作流程为:报名→简历筛选→面试→资格审查→公示→签订见习协议。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5日18:00时(不含周末)。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招聘材料:《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创业证、个人近期证件照、岗位表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等。现场报名地址:宁州公园内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报名:提交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nxgyzb@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简历筛选
华宁资本公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筛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组织面试
1.简历删选符合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不予进入后续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方式进行。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华宁资本公司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由华宁资本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按公司要求时间由应聘者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7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2.审查其他应具备条件。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审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见习协议
审查及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华宁资本公司与其签订见习协议。
(八)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
见习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少于3个月),公司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原则上见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若见习时间少于3个月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在签订见习协议前放弃见习的或见习2个月内离职的,由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决定是否递补、调剂。递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招聘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华宁资本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招聘资格。
六、本方案由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见习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1018351&cateid=3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