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并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中共党员、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为每月1770元,保险缴纳面谈。同时,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20日(8: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址:景谷县民政局三楼302办公室(金时代一期对面)。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普洱市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0879—522129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民政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面谈
在报名结束后,由考评组对应聘者岗位匹配性、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进行重点考察。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谈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5221299
本公告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mIA3EmlS0uRlSYK8ViO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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