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绵阳市妇联机关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工作,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二年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以上;
(二)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律、中文、新闻、信息资源管理等专业优先;
(四)熟悉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五)科级及以下干部;
(六)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20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通过绵阳市妇联网站(http://woman.my.gov.cn/)下载《绵阳市妇女联合会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mysflegb@my.gov.cn)。
(二)初审
1.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20日。
2. 资格初审地点:市妇联办公室(涪城区花园路7号巾帼大厦五楼)。
3. 资格初审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主笔文章2-3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和生活照各2张;逾期不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下旬。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差额考察。市妇联按照笔试×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考察。
(六)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妇联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用。对通过考察体检的试用人员安排到市妇联办公室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调入。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九)递补事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录用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本方案由绵阳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363453。
报名下载点击:2205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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