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缓解辖区消防站执勤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救援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身高在165㎝及以上者。
4.具有初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5.年龄满18至25周岁。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红河州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军人和消防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人员、具备其他专业技能(此项可根据实际放宽年龄至28周岁)。
三、工作时间
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结合执勤实力情况实力安排7天轮休。
四、工作地点
由大队统一招聘后,分配至所属的复兴路消防救援站或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工作。
五、用工形式
大队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每月工资大队根据当地政府财政保障情况具体制定。基本工资3300元/月,工龄工资80元/年增长。
2.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每月个人部分须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
3.专职消防员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消防员招录,被正式录用的,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专职消防员工作满3年以上者,择优公费选派学驾驶和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6.工作满1年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政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和公费体检1次。
7.专职消防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以上项目均由大队提供。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与地点:
网上报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将相关材料投送到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地点:蒙自市复兴路与天马路交叉路口西南100米 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的《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⑤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⑥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为: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放到一个以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1253179662@qq.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
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地点为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政治审核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检地点为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同时,提交《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2)一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
(五)签订合同
根据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情况,录用情况将电话通知。录用者同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六)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
试用时间: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30天的岗位见习,培训和见习考察合格者方可转正。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面试、体检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73-37217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docx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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