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广朝委〔2012〕12号),结合单位编制限额及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到区农保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
选调区农保局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选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人员范围
本次选调区农保局工作人员对象为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条件见附表;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本公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朝天区农保局2012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流动调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8日。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区行政中心313办公室),联系电话:8625811。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填交报名登记表报名。
4、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主要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等情况,重点考察与拟任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发展潜质。
(八)人员确定及公示
凡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人员,并通过朝天人事人才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调配等手续;试用不合格则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监察局将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监察局:862259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2132。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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