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机关2013年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与2013年全省招考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39 名。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
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位 | 职位 | 专业 | 人数 | 要求 |
镇江市公安局 | 从事网络监察工作 |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 5名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丹阳市公安局 | 交巡警从事交通智能化建设及维护工作 |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 2名 |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丹阳市公安局 | 从事网络安全通讯保障工作 |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 2名 |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丹阳市公安局 | 从事网络监察工作 |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 2名 |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二、招考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为“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个别专业为指定院校,“三本”院校除外)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考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于2013年1月20日前填写《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后),发送至mbxk@163.com邮箱。
(二)现场报名、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由镇江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成面试小组,开展现场报名、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面试小组从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初选人员。现场报名时,由考生提供下列材料:应届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推荐表;社会在职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免冠2寸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体检。对初选人员,由面试小组负责组织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情况,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
(三)资格复审。省公务员局、公安厅对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四)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B类考试和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评。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五)考察(政审)。达到笔试合格线并通过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局综合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局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此次招考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政策咨询电话: 0511-88956065,13805282322(市公安局杨继兵)
附件:镇江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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