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高职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目前尚未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于1月19日前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先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理工 | 50 | 4140 | |
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理工 | 50 | 4140 | |
3 |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 3 | 理工 | 50 | 4140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50 | 4140 | |
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理工 | 50 | 4140 | |
6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理工 | 50 | 4140 |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理工 | 50 | 4140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系统与维护) | 3 | 理工 | 50 | 4140 | |
9 | 网络营销 | 3 | 理工 | 50 | 4140 | |
10 | 采购供应管理(采购经理)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1 | 连锁经营管理(店长)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2 | 市场营销(营销师)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3 | 旅游管理(导游)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4 | 酒店管理(酒店经理)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5 | 文秘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6 | 商务英语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7 | 应用韩语 | 3 | 文科 | 50 | 4140 | |
18 | 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与制作) | 3 | 艺术 | 30 | 6800 | |
总计 | 880 |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niit.edu.cn
4、报名考试费:报名费20元,语数英每科考试费为15元、面试费为60元,艺术专业加试费为120元(色彩和素描各60元)。
5、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已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只需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
(3)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2月20日之前寄至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五、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和考生类别不同,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科类 | 文化基础考试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理工 | 语文、数学、英语 | 面试 |
文科 | 语文、数学、英语 | |
艺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加试(色彩+素描) |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专业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在4月13-14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具体时间可于4月12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按学院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文化基础考试免考的不需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加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参加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的考生,依据文化基础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
4、文化基础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3A1B及以上的考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2)中职毕业后有1年以上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报考与原专业相关的专业,可凭《本人书面申请》(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推荐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3)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可凭《本人书面申请》(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毕业证和复员军人证件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4)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文化基础免考考生的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占用本简章公布的单独招生总计划,最多不超过200人,如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此人数,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5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 15 |
合计 | 25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特长生报名2月20日前结束,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1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确定。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正常参加相关考核。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照顾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照顾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②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④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
3月12日前 |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名单公示。 |
3月18日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
4月12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 |
4月13-14日 | 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
4月17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
4月2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2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传真:025-85864210
联系人:张老师崔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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