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
各市、县、区联社(合行)按招聘指标拟定录用人员名单,组织拟录用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合同制员工录用审批表》,经昆明、曲靖市联社及各州市办事处审查签章后,于2009年5月25日前报省联社审批。
录用:
各市、县、区联社(合行)于2009年6月10日前与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新员工报到:
录用人员于2009年7月15日前报到,各单位应到当地劳动部门为其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