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要求,根据州属医疗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3年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毕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生中公开择优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项目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州医院 | 7 | 研究生 | 临床 |
1 | 研究生 | 检验 | |
1 | 研究生 | 药剂 | |
1 | 研究生 | 口腔 | |
州精神病院 | 4 | 本科 | 临床、精神医学 |
州疾控中心 | 4 | 本科 | 预防医学 |
2 | 本科 | 检验 | |
州妇幼保健院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合计 | 22 |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毕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优先招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采取到医学院校、医科类专场供需见面会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2、程序:报名(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自荐书、在校期间学科考试或测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取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出具毕业证书原件)、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考核、现场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五、招聘时间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31日。
六、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报名进行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在录用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七、考试方式和内容、成绩
参加紧缺人才招聘的考官由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专业确定,原则上由3-5人组成招聘考核专家小组,专家组根据专业所需知识笔试或面试2-5个考题,考生成绩为考核小组按考核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分值。
八、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统一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九、纪律
(一)州级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3年州级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人才工作的领导,邀请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楚雄州卫生局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楚雄州人民医院2013年紧缺人才
招聘公告
为发展医院业务,向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拟招聘10名編制內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医院各专业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现在医院人员编制实际情况,计划公开招聘10名(临床7名、检验1名、药剂1名、口腔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招聘专业
分别是临床、检验、药剂、口腔四个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同时,要求英语过级考试取得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时间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31日。
五、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审验,不得他人代替。应聘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
(二)面试
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招聘工作专家组(三人组成),参与主管局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从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专业三套试题分别设为A卷、B卷、C卷,由应聘人员当场抽题,当场测评,当场打分,对三个专家的打分进行综合平均为个人综合得分。
六、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各专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州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数额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七、资格审查和体检
7月初根据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情况,对各专业的具体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持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英语过级考试取得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公示。
八、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州人社局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楚人社发〔2013〕16号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报批手续。
九、试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从州人社局批准录用之日起算起。
十、纪律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在招聘人员的活动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漏题、泄题、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
州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此次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全过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
十一、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联系电话:0878-3122029,邮箱:cxzyyrsk@163.com。
楚雄州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2013年紧缺人才
招聘公告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9年,医院位于楚雄市东南片区,占地60余亩,是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类精神病患者收治、公共卫生职能及精神疾病医疗服务工作;是为社会各界提供躯体健康和精神健康服务的政府办公立医院,是全州的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现有正式职工152人,其专业技术人员133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6人),随着医院不断发展,为了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拟招聘4名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条件 |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 | 年龄 | 学历 | 学历类型 | 学位 | 毕业年份 | 专业 | 报到证或登记证 | |||
临床医学 | 4 | 专业技术人员 | 不限 | 不限 | 楚雄籍户口优先聘用 | 28周岁以下 | 本科 | 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 | 学士学位 | 应届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需要 |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方式:本单位组成招聘考核组,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楚雄州卫生局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3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现场招聘。
2、招聘程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分值各占5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组成,精神科医师应了解精神病学科方面的精神病医学基础知识。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分数。
3、须提交的审核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提交复印件同时验原件):
⑴身份证;
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⑶学习成绩单;
⑷个人简历;
⑸近三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⑹两张近期免冠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4.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地点:昆明学院西二院(昆明学院人民西路校区红菱路262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878-6169670
传 真:0878-6169665
联 系 人:王云娟 15096482791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州第三公务中心对面)
邮 箱:77693891@qq.com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2013年3月13日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2013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社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以及楚雄州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3年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临床医疗专业2人 。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3)具有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学历较高的优先,具有执业资质者优先;
(2)男女不限,临床医疗专业同等条件女性优先;
(3)生源地不限,同等条件楚雄生源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由本单位组成招聘考核组,在纪检监察机关、人社部门和州卫生局的组织、监督下,采取到医学院校专场供需见面会现场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21日9:00——17:00在昆明医科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进行现场招聘。(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
五、招聘程序
1、考生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自荐书、学校推荐证明、在校期间学科考试或测试成绩单等)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考试(测试)。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州卫生局、纪检监察机关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试考核。考核分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及40%。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考试考核题目由院招聘专家组组织命题,专业考试及面试考核各出三套考题,现场随机抽题,进行现场评分并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3、根据考试考核成绩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双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进行体检、政审。如到单位报到人数少于实际招聘岗位数,单位可按考试考核成绩名次向后顺延招录,也可重新发布公告,组织考核招聘。
5、符合各项条件者,由单位及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2013年3月12日
楚雄州疾控中心2013年引进紧缺人才
校园现场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和《楚雄州卫生局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楚雄州疾控中心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4人,检验2人。条件详见《楚雄州疾控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单位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在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楚雄州卫生局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3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现场招聘。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取毕业证的,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出具毕业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进行现场综合考核、面试、现场公布分数。
四、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1日9:00—17:00(笔试和面试时间现场通知)
地点:昆明学院西二院(昆明学院人民西路校区红菱路262号)。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成绩
(一)考试方式: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具有硕士学历的考生可免考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后成绩。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者优先聘用。
(二)考试内容:
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采取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
(三)分值及成绩计算:
(1)分值:专业素质考试和面试均为100分。
(2)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78-3389685、0878-3389387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黎明路(州疾控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楚雄州疾控中心人事科0878-3388519
联 系 人:刘老师 13508785868 QQ:1552458536
传真:0878-3388287
邮箱:yncxcdcrsk@163.com
六、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不按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名额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七、纪律
(一)此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在州卫生局直接领导下和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现场考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楚雄州疾控中心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