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学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编制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与资格审查
4、面试(试讲、答辩)
5、笔试
6、体检
7、考察
8、公示
9、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3人。具体为: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6人,生物2人,历史2人,化学3人,地理1人,政治1人,音乐1人
2、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1人。具体为:
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1人,体育1人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基本相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人。具体为:
计算机3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通信工程1人,电子技术教育2人,电气工程1人,财会2人,焊接技术与工程1人,数控技术应用1人
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人。具体为:
语文9人,数学8人,英语5人,体育4人,美术4人
5、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8人(幼儿园教师,农村部分地区,定向服务期限为10年)。
6、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2人(为农村部分地区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10年)。具体为:
语文14人,数学12人,英语13人,体育7人,美术6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宝坻区公务员局于2013年4月1 日至3日在宝坻区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宝坻人才网址:www.bdrc.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1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2、报名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应携带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 45元。
3、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应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将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4、5、6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在前,笔试在后,由区公务员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4)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不分学段按照学科统一考试。为农村地区招聘的教师按学科单独出题。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课程及部分时事政治内容,试卷为百分制。
(3)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4)公示笔试成绩。
(5)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6)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7)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聘用
1、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公务员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公务员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3、考生按照笔试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备案,二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3、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实施方案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292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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