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开发区财政局,各乡镇财政所、市级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3〕 5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现将楚雄市2013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市全面实行考生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实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对合格成绩人员的资格审查中,各县市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全市实行考生自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3年5月7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实行网上交费的楚雄市考生请选择“云南(后审)”区划。楚雄市辖区内的市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报名点选择“楚雄市”。
(二)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报名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交费信息资料到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开收据时间截止2013年5月10日止。
(三)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教材,报名结束两个月之后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四)2013年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六)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成绩。
(七)2014年2月5日前,考试合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填写合格登记表及交小一寸照片三张。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天) | 9:00—11:30 | 经济法 |
楚雄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