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连云港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在面试前由各县区、各招考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给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②2012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③在职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
④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安排
复审时间:4月25-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复审地点:市直、区、省属单位在市人社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朝阳东路22号);四县复审地点由各县负责确定。
3、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和体检、体能测评同时进行: (1)报到时间:第一批:报考东海县公安局、灌云县公安局职位考生2013年4月26日早上6:00-6:30报到。第二批:报考市公安局、灌南县公安局、市法院、连云法院、赣榆法院、东海法院、东海劳教所、海州森林公安职位考生2013年4月27日早上6:00-6:30报到。(2)报到地点:市公安局后二楼礼堂(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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