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现就2013年全省公开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3年全省公开选聘4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符合续聘条件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放宽至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省统一考试选聘,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查询招聘人数(4月27日—5月6日):县(市、区)和乡镇的具体招聘人数,可于4月27日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查询。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自愿报名(4月28日—5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4月28日至5月6日8: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16-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